桃園市龜山區義興製冰有限公司未領有工廠登記證,卻利用井水製作食用冰塊,時間長達7年,每日製冰數值高達1200公斤,若以此換算下來,保守估計民眾吃下3024公噸的井水冰塊,包括非連鎖早餐店及手搖飲料店都中鏢,衛生局勒令停業。
製冰李姓業者大喊冤枉,他表示,因為工廠沒有設立在工業區內,才被稽查單位鎖定,製冰事業近幾年都交由兒子全權負責,據他了解,並沒有如衛生單位說的抽取地下水,冰塊的水源全都用自來水,工廠擔心水源不乾淨還加裝過濾器,再製成冰塊販售,不過有無衛生檢驗證書?業者則支吾其詞,推說衛生單位都有協助檢驗。
桃園市食安稽查大隊與經濟發展局、環境保護局接獲檢舉,於3日查獲義興製冰有限公司未領有工廠登記證卻取用井水製作冰塊逾7年,業者無法提出製冰水質符合《包裝飲用水及盛裝飲用水衛生標準》證明及販售對象紀錄,違反《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》第8條規定,勒令停業。
衛生局約談業者到案說明,他坦承營業多年,但未抽取井水製冰塊,還加裝過濾裝置製冰,訂單都是客戶下單後才製作,並非事前做好,下游多為桃園及新北的非連鎖早餐店及手搖飲料店,1包約6公斤至7公斤裝,每包售價35元至50元不等。
稽查人員現場採樣水質,經過檢驗,水質的大腸桿菌、生菌數及綠膿桿菌等數值均在標準值內,並無違法,不過業者並未依規定向環保局申請檢驗飲用水源水質,卻將未檢驗的水做成食用冰塊販售,即使後端水質檢驗合格,同樣違法在先,因為仍有是否含有重金屬等項目未檢驗。(中國時報)
轉載自中國時報、奇摩新聞(含華視影像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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